华夏中国网 — 华夏同胞的家园

华夏中国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335|回复: 337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术资料] 法家的三个流派

[复制链接]

362

主题

708

帖子

3722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7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9 19:4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古代法家分为三大派别,势治派,术治派,法治派。三派均以法治为基础,但侧重点不同。

势治派强调加强统治者(领导层)的权力而推行变法,术治派强调统治者必须以帝王之术来控制手下以达到巩固自己权威的目的,而法治派强调绝对的法治,即凡事依法而行。三派各有优缺点,势派没有论及法治具体的实施方法,因此下文不作讨论,我们主要讨论术派和法派。

术派和法派代表人物申不害和商鞅分别在韩国与秦国变法,韩国申不害变法使韩国迅速强大而名噪一时而商鞅之变法使秦国终以统一中国。

术派强调以帝王之术控制群臣来达到统治者自己的目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记得你曾经和我讲过如何“点拨“你的下属,明知下属并没有完成任务,却不点破,而是在谈话中有意无意地“提醒”员工,让员工知道你是知道他在干什么的,下次注意一点。这便是典型的术治。术治的最大缺陷是术治虽能有效巩固领导,但是会让整个组织,整个团队勾心斗角,互相猜忌,譬如虽然你让你员工觉得你知道他所有的事而不敢再不完成工作,但是之后你的员工便会以揣摩上级(或你揣摩下级)心思为主,而忘了本来的工作,术治过甚则会变为人治(员工对领导负责而不是对岗位或规章制度负责)。在历史上韩国实际上便是被术治搞垮的,申不害变法之初杀鸡儆猴(典型的帝王之术),杀了几个位高权重的不法大臣而短时间内取得了对群臣的控制,然则历代韩王对帝王之术的过多应用则导致韩国朝廷乌烟瘴气,群臣以整垮互相为乐(韩王挑拨群臣关系以维护自己权力),而最终灭亡。明朝也是公认得亡于党争。

现在我们来看看法治法派。法派以成文律法为最高行动和判断准则,一切皆依法而行,法式独一无二。譬如同样的例子,当你知道员工没有完成任务,你直接告诉他没完成任务触犯了什么规章制度以及做出规定的惩罚并公示,这样就是法派的做法。法派的缺点为推行起来极其困难(古代文明只有秦国做到了高度法派法治),第二个缺点是忽视了法治不可能单独存在,即使是以法为基础也是由人来执行,简而言之法派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环境的可变性。秦国因商鞅和秦孝公成功推行深彻法派法治而统一中国,又因法律没有及时变更以适应统一后的中国以及因长子扶苏大将军蒙恬唯法是从不知变通而灭亡。

为什么法派比术派效果好?与法派相比,术派对成文法律的依赖性较低(比人治高),并没有要求绝对的一成不变遵守法律,而法派则因为要求人人思想统一,遵守唯一法律而不是遵从人的命令,各级的人员流动对于工作开展不会带来巨大影响,国家或组织的凝聚力大大加强,如秦帝国实行绝对中央集权的法治,所有权力通过法律集中在皇帝手中,各部门之间不会互相掣肘(不会出现因对不同人负责而出现掣肘),而优秀的领导(如秦始皇)能轻易发挥组织的全部能量来达到自己的目标。

什么样的帝王之术会比较合适?韩非曾提出帝王应该保持与群臣的距离以增加自己的权威,如果与群臣过于接近则群臣会将帝王当成自己的一员而使领导失去自己的“光环”而失去权威。这便是合适的帝王之术,加强权威的同时并没有造成对法治的破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华夏中国网   

GMT+8, 2026-1-12 04:19 , Processed in 0.08900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